一、项目编号
ZNCS2020-027
二、项目名称
山西青年职业学院中心机房改造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西华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唐槐路79号3幢13层东段A120(入驻领墒孵化器)
被投诉人:山西种能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街100号恒地大厦905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山西青年职业学院中心机房改造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提起投诉。投诉人诉称:1.该项目磋商文件技术需求书“互联网出口防火墙”的技术要求“在现网新核心交换机扩容1块防火墙业务板卡”存在指向某一品牌,违反公平公正原则,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2.本项目为第三次招标,产品类别与第二次招标相同。第二次废标公告明确写明废标原因为:磋商文件需实质性变更,故作废标处理。相比首次招标清单增加了态势感知系统,产品类别改变较大,并未提供产品变更专家论证方案。产品数量与类别变更较大,采购金额不变,存在与政采备案方案不符和国有资产流失的嫌疑,严重影响采购人合理采购及供应商正常投标。3.在该项目中设备数量要求与首次招标设备数量相差很大,项目招标范围发生较大改变,严重影响采购人合理采购及供应商正常投标,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认定投诉事项2、3不成立,驳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认定投诉事项1成立,责令按照实际情况合理编制采购计划、制定采购需求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