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四支队委托,对高速四支队购买隧道内固定测速仪及智能违法抓拍仪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高速四支队购买隧道内固定测速仪及智能违法抓拍仪项目
二.项目编号:0632-1841HW1L0635
三.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财政预算:97.4万元)
四.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共一包: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第一包: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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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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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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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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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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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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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内固定测速及智能违法抓拍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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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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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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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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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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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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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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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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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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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30个工作日。
4、交货地点:将货物运抵货物指定地点。
五.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特定要求:设备应获得公安部出具的智能抓拍单元(不低于700万像素高帧率)的检测合格报告证书。
六.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具有上月份有效的社保(含明细,体现法人、经办人)及纳税凭证,上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资格条件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
5、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
(报名时携带以上资料加盖报价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1套,原件备查)
七.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4月17日至2018年4月19日。
(北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太原市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9层。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
4、开户行、账号及联系方式
收款单位: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名称:中国银行太原市鼓楼支行
银行账号:147951527391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4月20日15:00(北京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地点:太原市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9层会议室。
九.其他说明
本项目在国家首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试点—山西伟拓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www.sxdzzb.com)上以电子辅助招投标的形式组织进行。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xi.gov.cn)、山西伟拓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信息网(www.sxdzzb.com)同时发布。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四支队
联系人:乔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太原市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9层
邮政编码:030006
联系人:张国钊
办公电话:0351-7882699-8403
传真:0351-7882965